统计局:2016年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.8平方米

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,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的数据显示,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.8平方米,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.6平方米,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.8平方米。

  居住面积和质量不断提高。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.8平方米,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.6平方米,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.8平方米。其中,城镇、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比2012年增长了11.1%和23.3%,年均增长分别为2.7%和5.4%。2016年农村居民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结构住房的户比重为64.4%,比2013年提高8.8个百分点。

  生活环境持续改善。城镇地区通公路、通电、通电话、通有线电视已接近全覆盖,农村地区“四通”覆盖面不断扩大。2016年农村地区有99.7%的户所在自然村已通公路,比2013年提高1.4个百分点;有99.7%的户所在自然村已通电,比2013年提高0.5个百分点;有99.7%的户所在自然村已通电话,比2013年提高1.1个百分点;有97.1%的户所在自然村已通有线电视,比2013年提高7.9个百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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